通 告
根据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地区50个重点村整建制农转居工作意见》京政发[2011]55号文文件规定,丰台区南苑乡新宫村整建制撤村转居工作正式启动,凡是新宫村农业户籍的村民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8月10日持本人户籍本、身份证原件、最高学历证明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到新宫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农转居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者,将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特此通告
联系人:刘先生、吕女士
电话:67912166、679137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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